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(qū)學生。每年在全國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一定專項計劃,以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為主,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高校和省重點高校。往年國家專項計劃錄取近6.4萬名學生,覆蓋貧困縣數量達到800余個。
錄取層次上:有本科一批及本科二批院校層次錄取。
招生范圍上: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、國家級扶貧開發(fā)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學生。
錄取方式上:不需要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。高考成績下發(fā)后,部分省份會單獨設置志愿填報及錄取批次,省招辦單獨劃線,單獨錄取。
針對國家認定的貧困地區(qū)的考生,而且要求學生本人及監(jiān)護人戶籍在當地連續(xù)三年以上,且在貧困地區(qū)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(xù)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。
國家專項計劃在資格審核符合后,高考志愿填報時在對應批次填寫意向院校即可。